根据《海南省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和培育工作方案》要求,经我省各高校(单位)推荐及我厅评审工作组形式审查,现将符合海南省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参评条件的各高校教学成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1日至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持有异议,需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省教育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建议提交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裁决。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世琼,联系电话:0898-65339364,电子邮箱:gjc_jyt@hainan.gov.cn。
附件:
海南省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拟同意参评成果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5年11月21日
关键词:海南省,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