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现将我省拟申报成果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14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拟申报成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教育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邮政编码:310014。联系电话:0571-88008980,电子邮箱:gdjyc@zjedu.gov.cn。
附件:
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申报成果一览表.pdf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11月10日
关键词:浙江省,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申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