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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经团队申报、学校推荐、专家遴选等程序,拟推荐浙江工业大学高能束制造与增材制造创新团队等12个团队参评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单位和个人保密。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邮编:310014。联系处室:教师工作处,电话:0571-88008920,邮箱:jsc@zjedu.gov.cn;传真:0571-88008920。

附件: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拟推荐参评名单.docx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7月14日


关键词: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评审结果,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