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档案管理是衡量学校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和师资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真实记录。为了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内容及其收集、管理工作,有效地利用和保存教师档案,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师档案的建设原则及管理要求
(一)教师档案的建设应以教学、科研为主线,以服务于教学管理为目的;
(二)档案主要由教师及其所属专业、学科共同建设,具体操作方案由学校视实际情况制定;
(三)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教师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要保护好档案,不得损坏、丢失、抽取、拆散、涂改。非经学校主管教学校长批准,不得外借;
(四)对需列入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性文件、业务性材料,一律打印或用黑色中性笔书写,并做到字迹清晰、端正;
(五)档案的立卷时间要求
1、对于新分配或调进的教师,自到职之日起开始建立教师个人档案,由负责教师档案管理的人员发给相关规定及表格,协助建设;
2、现任教师的档案建设采取由本人送交的办法,即由教师本人按要求填写《临沂沂蒙国防教育学校应聘登记表》(以下称《应聘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内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主动地送交学校专门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审核、整理、存档;
(六)教师档案每学期更新一次。
通常每学期初由学校组织教师填写《临沂沂蒙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个人教学业务档案表》(以下简称《业务档案表》)后,由管理人员统一整理存入各教师的档案盒内,教务科将适时抽查。
二、教师档案的使用原则
教师业务档案的利用必须坚持与评定职称、申报各类荣誉称号挂钩的原则。今后,对拟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拟申报各级各类的奖励和成果时,其所需教学、科研方面的实绩材料,一律从其教师个人档案中提取,不实或不全之责自负。
三、教师档案归档范围
(一)教师应聘登记表及业务档案表
《应聘登记表》是教师整体情况的反映,由学校印制,教师应聘时统一填写,存入教师档案盒内;《业务档案表》记录教师情况的更新,每学期填写一次,放入档案盒内存档;
(二)与应聘登记表对应的附件材料及其他
1、与教师个人情况相关的证明材料
(1)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 教师职称聘任相关文件复印件;
(4) 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 各类技能等级证书(含普通话)复印件;
(6) 进修或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7) 国内外学术访问的有关材料(会议名称、邀请信);
2、任职以来综合奖励情况
教师个人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证书或表彰性文件的复印件(先进个人、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等奖项);
3、教学及科研成果
(1) 承担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书、科研项目立项批准书或文件、结题报告书、所产生的成果材料);
(2) 论文、论著(译著)编写情况;
A、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并附全部论文清单;
B、主编或参加编著的论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4、教学及科研成果(项目、论文、教材及专著等)获奖证书或表彰性文件的复印件
5、有重要纪念意义的照片及音像资料
6、其他需存档的材料
四、教师档案材料装盒要求
(一)教师档案存档统一使用档案袋,并使用由教务科编制的横封、侧封格式,档案盒内侧需粘贴教师档案目录;
(二)档案材料装盒需遵守一人一袋的原则,不得将不同教师的材料混装,所有材料应分类成册(或制成表格),并按年份倒序排列;
(三)装盒顺序为
1、教师应聘登记表
2、教师个人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教师任职以来综合奖励情况证明材料
4、教师业务档案表
5、教学及科研成果( A、教学科研项目; B、发表论文; C、教材及专著)
6、教学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7、其他
五、本办法有争议处由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教师档案管理,教师业务档案,教师教学档案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