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尊师惠师措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市(州)监管分局,兰州新区各有关部门,委(局)属委(局)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待遇保障,做好尊师惠师工作,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现就做好贯彻落实尊师惠师措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通过推动实施一系列尊师惠师举措,全方位提升教师的地位待遇与福祉,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激励广大教师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爱国奋进、笃学精业,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实践。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医疗健康服务保障   

1.定期免费体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教师免费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应包含常规检查(涵盖常规身体指标检测)、专项疾病筛查(甲状腺结节、乳腺疾病、肺部疾病检查等项目)等。各学校定期邀请职业健康专家到学校开展常见职业病防治讲座,对教师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进行指导。

2.心理健康辅导。各学校应建立教师健康档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心理健康讲座,邀请专业心理专家为教师讲解心理健康知识,提升教师对自身及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应对能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供教师心理健康辅导服务。

3.提供医疗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将教师纳入“优先就诊”范围,设立教师就医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等各区域设置“教师优先”标识。

4.疗休养与保健。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因地制宜每年组织一次教师疗休养活动,利用寒暑假实施,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教师,优先安排各级选树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教师、获得“五一劳动奖章”教师、模范教师、功勋教师、骨干教师等和长期扎根偏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的教师、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等。

(二)支持提升文化素养

5.支持提供减免门票优惠。鼓励各地支持辖区内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少年官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园、展览馆、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等游览参观点,对教师提供减免门票等优惠措施。

6.组织开展教师文化体育活动。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结合年度学生体育运动会,举办教师体育运动或趣味运动比赛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要积极对接文化领域相关部门(单位),邀请文化领域的专家学者、艺术家等举办文化讲座,拓宽教师的文化视野。各学校应利用现有图书资源设立教师读书驿站,定期更新书籍刊物,提升教师文化内涵。

7.搭建交友联谊平台。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对接当地妇联、工会等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青年教师主题联谊、户外拓展等活动,帮助青年教师增进沟通与合作,结识新朋友。

(三)加强生活关怀保障

8.推出生活专属优惠。鼓励市县积极联系本地大型商业实体、家电销售、汽车销售等企业,针对教师群体推出购物、家电购置或以旧换新、购车及汽车保养等专属优惠政策,让教师能享受到购物“折上折”的福利优惠待遇。鼓励支持主流视频平台、网络学习平台等为教师推出专属会员套餐。

9.推出特色金融服务。鼓励本地区相关国有商业银行为教师定制信用卡产品,提高信用额度,减免信用卡年费,提供信用卡购物、餐饮等消费专属折扣优惠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信用卡使用的性价比。

10.推出交通优惠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积极为教师制发“城市交通礼遇优待卡”“教师城市交通优惠卡”等教师专属交通优惠卡,为教师乘坐市县域内城市公交、地铁等给予减免优惠。

(四)加强住房保障服务

11.解决教师住房困难。各市县要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城镇保障范围。支持各地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解决教师住房困难问题。

12.提供购房便利。按因城施策的要求,支持教师在工作地所属城区购买自住住房,支持各市县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为教师团购住房提供便利条件。

(五)其他方面

13.开展教师职业礼遇活动。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教师节等重大节日,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应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关心一线教师的身体健康与工作生活,为一线教师和家庭困难教师送去节日的温暖。深入开展“光荣从教30年”教师纪念活动,隆重简朴开展教师入职、晋升、荣休等活动,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

14.提供多样化尊师惠师服务。鼓励各市县积极与当地企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沟通,邀请企业、协会等参与到惠师服务活动中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教师提供尊师惠师服务。鼓励企业、基金会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设立教师奖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合法奖励。

三、工作要求

各项尊师惠师措施适用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落实落细“尊师惠师”措施作为对广大教师最贴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作做好。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分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因地制宜出台本地尊师惠师政策,并及时向省教育厅备案。要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尊师惠师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出台相关惠师举措,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深入挖掘“尊师惠师”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广大教师的成就感、荣誉感、幸福感。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2025年6月12日


关键词:尊师,惠师,工作通知,甘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