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为鼓励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发现、提炼和培育一批优秀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促进我省优秀职业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普及,提升中等职业学校育人质量与科研水平,迎接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我厅开展2026年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各级教科研机构及其教师和有关人员,均可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一)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有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二)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二、成果要求
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就,代表本领域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先进成果,聚焦中等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课程教学改革、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创新对外交流等方面,针对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全方位展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显著成效,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一)申报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申报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理论创新与实践成效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往届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重大理论突破或实践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二)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三)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内产生较大影响,一般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四)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五)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检验完成时间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
三、奖励类别及指标分配
(一)奖励类别
本次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置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以上奖项均允许空缺)。
(二)指标分配
本次评选实行限额推荐、逐级申报,各单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分配的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报送(符合多种申报单位类别的不累计申报名额)。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申报单位类别 | 申报名额 |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 3 |
省“双优”中职学校、省重点中职学校 | 3 |
一般中职学校(含民办中职学校) | 1 |
职业教育科研机构 | 2 |
四、申报流程
(一)学校初审: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专家对本校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遴选出规定名额的优秀项目,经过不少于5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单位审核。
(二)主管单位审核:学校初审合格后,市县中职学校报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报省教育厅;省属中职学校报省级主管机构审核合格后报省教育厅;厅直属中职学校及社会组织、学术团体等经遴选出规定名额以内的优秀成果报省教育厅。
(三)省级评选:省教育厅受理申报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无异议的材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省教育厅组建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参照《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提出奖励项目名单及奖励等次建议并提交省教育厅厅务会进行审议,经审定的获奖结果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得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及奖金予以奖励。因公示有异议且经核实不宜给予奖励的,取消奖励资格,不予递补。
本次省级评选也是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初审环节,我省将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推荐获得省级评选中排名靠前的部分成果代表海南省参加国家级教学成果评选。
五、材料报送
各学校(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一)纸质材料
1.材料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海南省2026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申报书见附件1,填报事宜见附件2)、成果报告及支撑材料一式三份。
2.报送地址: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4楼459房)。
(二)电子材料
1.材料要求:每个学校设置一个文件夹,内含《海南省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及成果材料,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学校-共几项成果,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2026年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命名为:单位名称—教学成果汇总表。每一项成果材料设置一个子文件夹,命名为:学校-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子文件夹中包含:《海南省2026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成果报告和支撑材料。命名为:学校-姓名-申报表/成果报告/支撑材料。
2.报送方式: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省教育厅”,点击“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在线办理上传相关材料。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2026年2月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林老师,65354831。
附件:1.海南省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海南省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事宜说明
3.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基本条件及评审监测指标
4.海南省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5.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申报流程
海南省教育厅
2026年1月6日
关键词:海南省,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