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各市、县(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文旅局、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教育工委等十部门制定了《福建省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筑牢教育强省根基,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实施新时代理想信念筑基行动,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建立健全教师定期理论学习制度,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增进广大教师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建立学校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和谈心谈话制度。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党建引领。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教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引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机制,牢牢把握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开展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加大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健全把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实施新时代师德师风铸魂行动,涵养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三)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准入、招聘引进、职称评聘、导师遴选、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督导、重点人才项目遴选、教育教学评估、学位授权审核、学位授权点评估等挂钩。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高校院(系)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师德工作报告制度。

  (四)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教师培养培训必修课,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组建全省师德教育专家库,建设10个省级师德师风教育基地。建设福建省教育家精神研究平台,开发教育家精神课程教材资源。加强科研诚信与优良教风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引导广大教师自律自强,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社会公德,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五)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完善师德失范行为快速处置和报告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系统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三、实施新时代专业素养提升行动,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六)强化高素质教师培养供给。调整优化师范类专业布局结构,压缩师范教育专科层次培养规模,提高本科层次培养质量,加大研究生层次培养力度。加大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支持力度,统筹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规模。推进高水平大学开展教师教育。加强高素质教师培养培育,依托“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科学类教师;继续开展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推动师范院校普遍建立数学、科技、工程类教育中心,加强师范生科技史教育,提高科普传播能力。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实施优秀博士后支持专项,推动高校将博士后作为教师的重要来源。

  (七)提高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推动高校完善师范生培养方案,强化学科知识深度学习,夯实师范生学科基础。持续举办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强化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成立全省基础教育学科联盟,促进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融合衔接。依托国家和省级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教师常态化开展学科知识更新。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强化学科素养提升,学科培训学时(分)占总培训学时(分)不少于50%。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计划,培育一批引领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改革的骨干。将高校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提升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教师站在学科前沿开展教学、科研,创新教学模式方法。适应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趋势,支持高校教师开展跨学科学习与研究。深入实施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项目,加强学科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八)提升在职教师学历。实施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鼓励承担开放教育、成人教育的省内高校对乡村教师在职提升学历给予一定学费减免。建立在职中小学教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激励机制,支持设置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点的高校与各级教师发展机构面向在职教师联合培养教育硕士。开展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试点,探索教师培训课程与学历教育课程有效衔接、教师培训学分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鼓励各地出台在职教师学历提升激励政策。提高高校教师博士学位比例。

  (九)精准实施教师培训。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方式变革,组织实施“省培计划”,示范引领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完善新任教师规范化培训,省级组织非师范类新教师示范培训。推进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加大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育力度,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1名以上骨干教师。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促进乡村骨干教师专业成长。优化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支持高水平大学与职业院校、企业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教师一体化培养培训。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双师双能”培育工程,大力培养工匠之师。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强化教师利用数字技术开展教学设计、实施、评价能力。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实施教师进修校转型提质工程,将其建设成为教科研训评一体化的教师专业发展新型机构。推动高校加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

  四、实施新时代管理改革增效行动,推进教育家培育成长

  (十)优化教师补充和岗位管理。建立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需求及配置预警机制,超前谋划教师培养和补充,确保教师队伍规模峰谷应对有序。依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教师,加强科学、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各市、县(区)每年补充的中小学思想政治、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劳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30%,强化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配备管理。鼓励富余教师转岗任教,解决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鼓励银龄教师讲学,从事紧缺学科教学工作,发挥“传帮带”作用。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逐步降低生师比和班师比,适应小班化、个性化教学需要。优化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调整优化办学成效突出的省“双一流”高校岗位结构比例。健全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和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强化教师聘后管理和聘期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对长期不在教学岗位和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学校同类人员任课标准的教师,及时调整岗位,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十一)优化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优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深化“总校制”管理改革,立足学区内、集团内和城乡间,有序推进校长交流轮换、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按需轮岗,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并逐步提高交流轮岗比例。建立健全省市县名师名校长和学科教学带头人、高级职称教师到农村和薄弱学校服务期制度,推进县域内师资优质均衡。

  (十二)推进闽台教师融合发展。支持台湾地区优秀人才到我省任教,加大在闽职业学校招聘台湾教师力度,在闽台湾教师可参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依托高校建立台湾教师研修交流基地,强化台湾教师管理服务保障。在职称聘任、专业发展、职业荣誉等方面落实台湾教师同等待遇,对台湾教师申报课题、发表学术成果、加入学术团体等给予支持、协助,让台湾教师在福建留得住、融得入、发展好。

  (十三)营造教育家成长的良好环境。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构建多元评价标准体系,幼儿园教师突出保教实践,中小学教师突出教学实绩,“双师型”教师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高校教师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改革教师职称评价方式,推进发展性评价。持续举办全省教师教学大赛,奖励和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学研究。推进教育科技人才综合改革,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和人才评价,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和破格晋升制度,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支持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在闽江教育领军人才等省级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中突出教书育人导向,将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等相融汇,提升教书育人质量。倡导教育家办学,鼓励支持教师校长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

  五、实施新时代尊师惠师激励行动,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十四)加大教师待遇保障力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从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倾斜。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工作合理待遇。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十五)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为教师减负松绑,保障教师从事主责主业。维护师道尊严,坚决打击造谣和污名化教师的行为,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加大教师荣誉表彰力度。完善省杰出教师和特级教师等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建立健全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等教师选树宣传体系。将每年9月定为弘扬教育家精神主题活动月,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师入职、晋升、荣休等活动,浸润传承教育家精神。健全教师长期从教荣誉制度,颁发荣誉证书,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表彰奖励向乡村教师倾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按有关规定对教师出资奖励。

  (十七)加强教师礼遇优待。关心关爱教师,鼓励医院为教师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各地教育部门应每年组织教师免费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建立教师心理咨询服务平台,为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组织开展教师疗休养活动。鼓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等旅游参观点对教师提供减免门票等优惠措施。各地要因地制宜落实社会公共服务教师优先政策,不断增强教师获得感、幸福感。



关键词:福建省,教育家精神,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