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三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教育工委,各省(部、厅)属普通高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及《全面加强新时代福建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完善“大思政”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引导广大高校辅导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

  二、荣誉设置

  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选出第三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10人。

  三、推荐范围

  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的不再参加推选。

  四、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组织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主题活动和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等重要活动中,在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推进“温暖集体”建设、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2年起),且2024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五、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按照所辖高校数量不超过20%的比例遴选推荐(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各省(部、厅)属高校每校各推荐1人。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地本校进行公示。

  2.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3.结果公示。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

  4.宣传发布。在省级有关媒体展示最美高校辅导员事迹。

  5.择优推荐。适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相关申报材料应由各地各校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2.请各地各高校于7月15日前,将《第三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以及《第三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寄送至省委教育工委思政处;同时,将相关材料word文档电子版,格式为DOC或者DOCX(请勿在文档中插入图片)以及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刻录光盘一并寄送。上述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如有逾期(以寄达日期为准)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委教育工委思政处谢秋运、兰岚,电话:0591-87091278、87091471,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附件: 1.第三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申报表

      2.第三届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2025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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