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教体艺〔20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在普通高等学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是国民教育体系通过体教融合培养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实践。自开展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以来,顺利完成了组队参加国内外大学生体育竞赛的国家任务,充分展示了我国大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和精神面貌,有力推动了普通高校体育工作的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要纳入国家竞技人才培养体系,需要在内涵建设、竞赛组织、评价考核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服务于学校体育发展和国家竞技人才培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强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内涵建设和规范管理,持续完善我国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要深化体教融合。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促进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学习与体育训练、竞赛协调发展,全面解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工作的难点问题。要落实从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政策执行,压实管理责任。教育部门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规划主体,高校是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责任主体,在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学籍管理、学分认定、训练竞赛、离队伤退、奖励处罚、赛事要求等方面要加强管理,形成入校以后科学有效的管理闭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建立淘汰退出机制,确保公平公正。要尊重教育规律。落实科学规范管理要求,深入推进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制度改革,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探索构建全程育人机制,全面促进高水平运动员成才成长。 二、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和建设目标 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要明晰工作定位,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的学生,为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体育比赛和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供支撑。要重点安排群众基础好、社会普及程度高、竞技性强的体育项目,探索试点建设大中小“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引领学校体育课余训练与竞赛的改革与发展,为我国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 三、明晰各管理主体职责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项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规划,有关高校要建立与之相关的工作机制。 高校要制定高水平运动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审核、批准各运动队发展规划、年度总目标及训练计划;领导、督促和检查各运动队日常训练和竞赛工作;制定并执行教练员、运动员的奖惩措施;负责学生的学分认定和学籍管理,学生的课程修读、免修、补考、重修等均须遵守所在院系的教学规定。 教练员负责制定本队年度训练目标、计划和任务;负责本队训练和日常管理;负责带队参加比赛并作赛后总结;对本队运动员的体育成绩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高水平运动员要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遵守运动队的管理办法,服从教练员的指导训练,保质保量完成训练计划,提高竞技水平,积极参与各项比赛,为学校和国家争取荣誉。 四、严格运动员学籍和学分管理 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编入各体育专项运动队,学籍应纳入所在学校学籍系统统一管理,体育主管部门负责运动员的训练与竞赛。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高水平运动员基本学制与普通学生相同,在校修业年限不得超过本专业学校规定的最大年限。 运动员的“训练与竞赛课程”贯穿所有学年,“训练与竞赛课程”可替代体育课程必修与选修部分。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与普通学生的学业水平要求原则上应保持一致。高水平运动员每学年所修课程未达到学校规定标准者,应予以留级。考试不及格者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或重修。 高水平运动员能够按时高质完成训练计划,竞赛成绩优异的可获得奖励学分。参加比赛未获得名次、因集训影响学业考核而不及格者,经本队教练员提出申请,学校体育部门运动队管理小组审核,报教务部门批准,对相关课程予以补考或重修。 五、规范运动员伤退、离队与退学管理 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离队。因急性创伤或急性疾病,暂时中止训练或竞赛,确有必要休养的,由本人凭专科医生的诊断证明,向其所在代表队书面提出暂时离队申请,且须说明暂时离队的期限。经所在代表队教练及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校体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方可离队休养。伤病痊愈或到期后,应立即归队。 因伤、病、残或其他特殊客观原因,确实不能继续训练参赛的,凭指定医院专科医生的诊断证明书或其他相关证明,由本人向所在代表队提出离队书面申请,经其所在代表队教练及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由学校体育部门会同学生、教务等职能部门商议,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审议确定,可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工作需要安排其他工作或退队。后续工作视具体情况由学校体育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高水平运动员在毕业学年前,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须先办理退学手续,学校不为其保留学籍。高水平运动员进入毕业学年后,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不得在国外实习。若成为国内交换生,则只能代表原学校参赛。 高水平运动队成员不服从学校与体育部门的安排,或无正当理由不完成训练计划、不参加学校安排的竞赛活动,或未经学校批准自行参加其他赛事影响学校声誉或利益,经批评教育无效者,可予以退学处理。 六、细化运动员的奖励与处罚管理 高校可根据学生训练情况和竞赛成绩,给予适当的伙食补助和精神、物质奖励。思想进步、学习优良、竞赛和训练成绩突出、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可按学校推免统一规定和办法申请推免资格。高校不得给高水平运动员单列推免名额或制定单独推免办法。 运动员在学校期间应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应严格遵守《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违反规定的按相应文件处理。对无故迟到、早退、旷训等违反纪律的运动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屡次违反者将给予严肃处理。无故不参加规定的正式比赛两次或在比赛中造成重大事故,影响恶劣,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七、加大组织实施及监督力度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体教融合的重要途径,在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竞赛、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各有关高校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序列,畅通高校优秀运动员进入省队和国家队的通道。 要探索聘任优秀的退役运动员和有扎实理论、实践基础的专业人员充实教练员队伍,并严格按照《新时代高校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管理。要建立教练员问责机制,把教练员训练比赛、课外辅导等纳入教学工作量,将执教业绩与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评优表彰等挂钩。 要完善高水平运动队竞赛体系,以足球项目为先导,建立健全篮球、排球等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学校的全国及省级联赛制度,形成赛制稳定、衔接有序的竞赛格局。建立健全以竞赛成绩为基础的高水平运动队动态管理和退出补充机制,实施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资格和竞赛成绩挂钩的末位淘汰制度,对未取得相应成绩的学校予以淘汰退出。 要发挥“以赛促训、以赛促建、以赛督建”在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考核评价,完善比赛成绩追踪考核机制和高水平运动队评估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违规违纪学校、师生的处理力度,对出现较为严重管理问题的学校或项目,取消其建设资格。教育部2022年1月26日
阅读全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名单的通知豫政办〔2022〕1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75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经省政府审核批准,马春阳等80名同志为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按照规定落实有关待遇。附件: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名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14日
阅读全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构建高质量师范大学体系,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决定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以下简称提质计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教育部重点支持一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薄弱师范院校,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学科专业等建设,整体提高师范教育办学水平,为欠发达地区培养高质量基础教育教师,为乡村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二、总体安排协调高水平师范大学以组团形式,在骨干教师培养、高水平人才引进、学科专业建设、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学校规划与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薄弱师范院校进行重点支持,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学校间管理、课程、平台、专家等优质资源共享。实施方案见附件1。三、工作要求(一)组织做好学校遴选。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重点支持的薄弱师范院校遴选推荐工作。要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教育改革发展需求,按照提质计划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充分征求意见,组织专家研究论证,遴选推荐学校。每个省份可推荐不超过3所师范院校。学校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则上为本科层次师范院校。省域内没有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或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数量不足推荐名额的,可推荐专科层次师范院校或开展教师教育的综合院校,此类院校合计不超过1所。2.学校所在地级市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陆地边境县。辐射范围广,区域内或临近地区没有高水平师范院校。3.学校开设有相当数量的师范类专业,培养较大规模的师范生。师范生到中小学特别是乡村中小学任教比例较高。4.师范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较为薄弱,培养层次不完善,无教育类硕士学位授权点或数量较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师范类专业高级职称、博士学历专任教师占比较小,高层次人才缺乏。5.综合考虑教育部已部署的、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对口帮扶的地方师范院校。(二)明确配套支持措施。强化协同,落实地方支持责任。学校所属省(区、市)、所在市(地、州、盟)应明确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协调机制等方面的支持举措,相关举措将作为遴选重点支持院校的重要参考。(三)按程序报送推荐材料。中西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校填写《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学校申报书》(附件2),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一式3份)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同时发送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我部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统筹考虑已有结对帮扶关系、充分征求意见,确定支持院校名单并公布。联 系 人:李沐明 宋长远联系电话:010-66097080 66097580电子邮箱:fzc@moe.edu.cn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邮编:100816)附件:1.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实施方案2.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学校申报书3.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学校汇总表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2月9日
阅读全文为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时,要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视力监测、检测等工作,应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近视防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禁止向校园提供未获得相关资质的近视防控产品和相关服务,坚决避免造成学生视力健康“二次伤害”。采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教室照明和读写台灯等健康照明产品、桌椅人体工效学产品、眼视光产品、学习用品、验光配镜服务等认证工作,提升近视防控相关产品质量和视觉健康服务水平。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的认证采信机制,广泛宣传获得认证的眼视光产品和服务,为持续优化近视防控工作提供保障。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监测组织部门、学校和检测机构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全周期安全防护。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和视力等信息,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协同配合,对检测人员资质、工作流程和方法、质量控制以及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提供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机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阅读全文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活动以“就业服务进校园 精准帮扶在身边”为主题,于2022年3月至6月,汇集专业资源,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前延伸、提质增效,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服务需求,为促进毕业生及早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撑。通知明确了六个方面服务举措一是政策宣传进校园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汇总发布本地毕业生就业政策清单,重点涵盖就业扶持政策、权益保障政策、人才流动政策、风险案例提示,列明政策内容、经办机构、经办流程,确保看得懂、算得清、用得上。二是招聘服务进校园动态归集发布岗位信息清单,重点涵盖本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招用工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重大专项人员调配等公共部门岗位,以及科研助理、实习见习等岗位。三是就业指导进校园组织专业力量开展职业指导,提供职业能力测评、生涯规划、职场适应、职场导航、就业训练营等服务,增加职业体验活动,引导毕业生进园区、进企业、进市场,帮助毕业生掌握求职技巧,提升职业认知。四是创业服务进校园遴选优质创业课程、创业师资进校园,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及时组织创业培训,主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场地优惠、创业政策支持,组织毕业生参加创业创新大赛,提供项目、资源对接平台。五是职业培训进校园对接市场需求开设中短期技能培训班,增加新职业、新技能等培训,开展职业资格制度和人才评价改革咨询,组织“大国工匠”“技能大师”为毕业生展绝活、授经验、传心得,引导毕业生增强职业精神、实现技能就业。六是困难帮扶进校园加强对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残疾等毕业生就业帮扶,加大岗位推介力度,做好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对因各种变故新增的困难毕业生及时补发求职创业补贴,对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等毕业生加大就业支持。
阅读全文人社部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全国招聘大于求职“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排行显示,营销员、餐厅服务员、商品营业员、车工、家政服务员、保安员、包装工、客户服务管理员、保洁员、快递员排名前10。与2021年第三季度相比,本期“排行”反映出制造业缺工状况持续,“智能制造”领域缺工程度加大。从100个职业分布看,有43个属于第六大类职业——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自2019年第三季度本排行发布以来制造业类职业占比一直较高;汽车生产消费领域需求旺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 汽车饰件制造工”“ 汽车维修工”等职业新进排行;智能制造领域“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等职业排位上升,缺工程度加大。同时,排行“前十”职业略有变化,本期“车工”“包装工”进入前十,“市场营销专业人员”“焊工”退出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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